产品技术协议
信息采集:上海田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5-11 浏览次数:
三相变单相变压器技术协议
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协议书规定了变压器的功能、组成、主要技术指标、环境使用性条件、资料图纸提供等以及设计与制造、后勤保障、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内容。
1.2 适用范围
本协议书适用于本变压器的设计、制造、验收及供货和试验的依据,是设备订货合同的附件,待订货合同签订之日起,本规格书正式生效。
2 引用文件
GB1094-1996 电力变压器
GB6450-1986 干式电力变压器
3 要求
3.1 概述
本变压器为干式、防滴、空气自冷,座式安装形式。
3.2 特性
3.2.1技术性能(或指标)
3.2.1.1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容量:63KVA
额定电压:400V/230V
额定频率:50Hz
绝缘等级:F级
特性:三相变单相,供电为三相400V,无零线。
3.2.1.2 性能要求
绝缘耐压:交流正弦50Hz,4000V 1min;
变压器初、次级绕组间及初、次级绕组对地间冷态绝缘电阻(25℃)不低于100 MΩ,热态绝缘电阻不低于5MΩ;
电压调整率:当负载功率因数为1或0.8(滞后)时,变压器在空载和额定负载之间的电压调整率均不超过5%。
应能承受2倍额定电压,2倍额定频率历时1min的感应高压试验,经受温升试验的变压器应在温升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
绕组电阻不平衡度,相间不大于4%,线间不大于2%;
变压器的损耗、空载电流、电压比和阻抗电压的实测值与额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一的规定;
表一
项 目 | 允许偏差 |
空载损耗 | +15% |
负载损耗 | +15% |
总 损 耗 | +10% |
空载电流 | +30% |
阻抗电压 | ±7.5% |
变 压 比 | ±0.5% |
变压器在应急情况下,允许短时间超过额定电流值,但不得超过表二规定,过载后仍能正常工作,其温升不予考核;
表二
过载(%) | 时间不超过(min) |
20 | 60 |
30 | 45 |
40 | 32 |
50 | 18 |
60 | 5 |
变压器的突发短路能力:变压器应能无损坏的承受任何绕组端头短路时的热效应和机械效应历时2s而不致损伤。承受的对称短路电流(有效值)为25倍额定电流。
工作制:S1(连续工作制);
温升:F级绝缘为90K。
3.2.2 物理特性
3.2.2.1 尺寸
序号 | 设备型号 | 外形尺寸(mm) |
1 | SDB-63 | 885×505×855 |
3.2.3 可靠性
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10000h;使用寿命20年。
3.2.4 可维修性
在规定的维修空间应能拆卸主要部件并进行维修。
平均故障平均修复时间MTTR≤0.5h。
平均恢复功能用的任务时间MTTRF≤0.5h。
3.2.5 可用性
固有可用度:Ai≥0.9999
3.2.6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湿度
环境气温:45℃
空气相对湿度:≤95%
有盐雾、油雾、霉菌环境
振动、摇摆
纵倾:±10°; 纵摇:±10°;
横倾:±22.5°;横摇:±22.5°;
3.3 设计与制造
3.3.1 材料、零件和工艺
螺钉、螺母、弹簧等小型零部件应采用经耐腐蚀处理的钢质材料,作为导电用的螺钉、螺母应采用铜质材料。
绝缘材料应具有滞燃、耐潮、耐霉、耐油雾的性能。
3.3.2 色彩、铭牌和标志
铭牌按GB/T13306-91《标牌》规定设计制造,中文,铜质,铆接,黑底,白字。
出厂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志出下列内容:变压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序号、制造年月、绝缘等级、相数、额定容量、额定频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联接组标号、防护型式、重量(称重)。
3.3.5 安全性
在正常操作下,系统没有危害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因素存在。
结构和元件布置、安装应可靠,易于检查维修和调换,在正常的情况下,电器元件所产生的游离气体、电弧和火花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影响其他元件的正常使用。
设备内安装有专用的接地装置,以供电缆屏蔽层接地使用,接地电阻小于10mΩ
3.4 提供资料
所有提供的技术文件要用中文或中英对照,电子档采用WORD、EXCEL、AutoCAD应用软件进行编制。
3.4.1 随机文件
证书清单(每台/套设备)
装箱清单:2套
设备履历簿:1本/台
工厂产品合格证:一份
3.5 设备及备品、专用工具清单
本设备无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6 后勤保障
免费售后服务周期为12个月。
供方应保证在设备寿命周期内为用户提供使用、维修方面的咨询服务,保证维修所需要的配件供应。
4 质量保证
4.1 实验项目
承制方负责编制本厂品的试验大纲,并经各方认可,承制方组织完成试验工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每台变压器出厂前,应按下列项目进行出厂试验:
外观检查
变压比试验
线圈联接组测定
线圈直流电阻测定
线圈绝缘电阻测定
空载试验
耐高压试验
4.2 质量保证期
在遵守运输、保养及安装规定的条件下,设备从交付后12个月内,因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由承制厂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说明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及重大的更改需经有关方友好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技术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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